| 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5652/2026-00534 | 分 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6 月 24 日 |
| 标 题: |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06 月 24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5652/2026-00534
- 分 类: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鄄城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 标 题: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6 年 06 月 24 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6 月 24 日
- 内容概述: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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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亚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职责分工,汇聚共治合力”方面
我镇明确了由镇政府统筹、便民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各村委会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的沟通对接,邀请业务骨干对镇村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学习注销流程和线上操作,提升一线人员业务能力。依据县直部门提供的“疑似不在营”名单,将任务分解到村,由村干部协助入户核实。对联系不上的经营者,通过邻居、亲属等渠道多方查找,力求摸清底数。目前,我镇已初步形成“县直部门指导、乡镇统筹落实、村居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关于“细化服务措施,提高注销效率”方面
针对经营者“畏惧进厅办理”的实际困难,我镇成立了由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干部组成的工作小组,利用农闲和周末时间,根据名单逐户上门服务。对愿意注销的经营者,当场指导其通过手机完成刷脸认证、提交申请,力争一次办结。但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现实问题:一是部分经营者长期外出务工,年龄偏大,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不愿为注销专程返回;二是部分经营者户籍在旧城但已外迁居住,往返不便;三是部分经营者因市场行情暂时停业,但有意愿后续继续经营;四是个别经营者身份证丢失,无法办理注销。对此,我镇已向上级部门提出建议:对长期外出或年龄较大的经营者,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允许直系亲属代办并适当简化刷脸环节;探索建立“歇业备案”制度,为暂时停业者提供过渡安排;推动县域内跨镇街异地注销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三、关于“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方面
我镇注重加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新注册市场主体,及时安排村干部上门核实,开展年报、税务等政策宣传,帮助其规范经营。定期与县直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对长期未经营的户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防止问题积累。同时,加强与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的协作,逐步形成准入、管理、退出各环节有效衔接的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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