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MB2858879A/2025-01471 | 分 类: | 空间规划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12 月 01 日 |
| 标 题: | 关于《鄄城县旧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复成果的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12 月 01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关于《鄄城县旧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复成果的公告 |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58879A/2025-01471
- 分 类:空间规划
- 发布机构: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标 题:关于《鄄城县旧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复成果的公告
- 成文日期:2025 年 12 月 01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12 月 01 日
- 内容概述:关于《鄄城县旧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复成果的公告
关于《鄄城县旧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批复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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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镇组织编制了《鄄城县旧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获得鄄城县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批准文号:鄄政复〔2025〕22号)。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鄄城县旧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成果予以公告。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镇域和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两个层次。
镇域层次为鄄城县旧城镇行政辖区的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10200.8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94.94公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明显改善,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农业产业格局得到优化,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利用,区域融合发展成效显著,城镇能级和竞争力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整体改善,城乡融合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取得初步成效。
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国土空间格局,围绕“黄河风韵、田园新居”的目标,将旧城镇打造为经济强、环境美、社会安、群众富的宜居宜业现代化城镇。
至2050年,高水平形成各类空间各美其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国土,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以更高水准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沿黄宜居和美城镇。
四、规划主要内容
(1)明确发展方向。根据《鄄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旧城镇主体功能类型为农产品主产区。其核心定位为“以科技农业为主导、黄河农耕文化和红色文化为特色的绿色生态城镇”。
(2)统筹划定控制线。到2035年,旧城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11.19公顷(9.1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488.25公顷(8.23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94.94公顷,落实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线21.98公顷,洪涝风险控制线961.32公顷。
(3)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规划形成“一核一廊,一轴五区多节点”的国土空间总体保护开发格局。
一核:依托旧城镇驻地形成的综合服务核心;
一廊:黄河生态景观廊道。以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防洪安全功能为主,筑牢水丰林茂、林田相依的滨河绿屏;
一轴:依托S339,连接镇驻地与中心城区,形成城镇产业联动发展轴;
五区:产城融合发展区、生态农业种植区、复合种植业示范区、农旅融合发展区和现代农业发展区;
多节点:依托农村社区生活圈中心村,打造多个乡村服务节点。
(4)合理划分规划分区。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优化空间格局。将全域划分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5类一级规划分区。
(5)完善配套支撑体系。全域形成“四横两纵”交通路网布局。其中,“四横”为沿黄路、X094、X082、X013;“两纵”为G240、S339,强化旧城镇与周边乡镇、区县交通衔接联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乡镇级、村(社区)级”两级公共服务体系,遵循人口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提升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基础教育、文化体育等民生设施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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