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678117034K/2025-00789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1 月 16 日
标  题: 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5 年 01 月 16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索 引 号:11371726678117034K/2025-00789
  • 分  类: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标  题: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2025 年 01 月 16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1 月 16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字号:        

浏览量:     信息时效性:有效

2024年,我共承办县政协提案9件,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100%。从吸收采纳情况来看,所有回复件均被采纳。具体回复如下:

综复字〔20243对县政协十一次会议第002号提案的答复:冯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解决“停车难”问题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中心城区停车供需矛盾日益凸显,停车乱象已成为市容市貌治理的顽疾在此背景下,县执法局20232月报请县委、县政府特许经营我县智慧停车项目并经批复。2023年12月成立菏泽市鄄邑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推进该项工程,2024年5月完成御翠尚府、御府领誉城等试点区域智慧停车场的升级改造,同时搭建了鄄城县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后续将按照规划逐步扩大智慧停车覆盖范围,并优先对国有停车场进行升级改造。

二、针对我县中心城区规划停车场、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因《鄄城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文件尚未正式实施,生效后,我局将结合相关部门,在规定路段施划路内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综复字〔20243对县政协十一次会议第00203号提案的答复:孙传良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鄄城县城区乱停车现象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机动车辆侵占人行道、盲道,乱停乱放的现象,我局对中心城区道路沿侧进行了施工改造,当前已安装拦车器4000余件,有效改善了侵占慢行空间路权的情况。

二、针对公共停车位使用周转率过低,少数车主过度无偿占用公共停车位造成某些车位长时只为一辆车服务的问题。我局20232月报请县委、县政府特许经营我县智慧停车项目并经批复2024年2月,由县发改局、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鄄城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鄄发改202423号),明确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一定车位占用费,促进车辆“快停快走”,达到提高车位周转率的目的。

三、针对城区内提供公共停车位数量较少的问题。因《鄄城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文件尚未正式实施,生效后,我局将结合相关部门,在规定路段施划路内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综复字〔20243对县政协十一次会议第00205号提案的答复:张亚委员提出的关于鄄城县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机动车辆侵占人行道、盲道,乱停乱放的现象,我局对中心城区道路沿侧进行了施工改造,当前已安装拦车器4000余件,有效改善了侵占慢行空间路权的情况。

二、针对公共停车位使用周转率过低,少数车主过度无偿占用公共停车位造成某些车位长时只为一辆车服务的问题。我局20232月报请县委、县政府特许经营我县智慧停车项目并经批复2024年2月,由县发改局、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鄄城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鄄发改202423号),明确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一定车位占用费,促进车辆“快停快走”,达到提高车位周转率的目的。

三、针对城区内提供公共停车位数量较少的问题。因《鄄城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文件尚未正式实施,生效后,我局将结合相关部门,在规定路段施划路内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综复字〔20243对县政协十一次会议第00204号提案的答复:于子长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随着城市车辆越来越多,停车空间越来越拥挤,将车辆开到人行道上规避罚款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人行道常常车满为患,既显得停车秩序混乱,也严重侵害了慢行空间路权。为保障人行道、盲道畅通,根据《鄄城县城市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4)》的要求,我局依规对淮河街沿侧进行施工改造,累计安装拦车器4000余件,极大地改善了该区域侵占慢行空间路权的情况。

二、2024年2月,县发改局、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鄄城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鄄发改202423号),明确了停车收费标准,但停车场专项规划文件仍处于征求意见过程中,故路内停车区域不明确,暂时无法施划路内停车泊位。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综复字〔20243对县政协十一次会议第00206号提案的答复:刘伟委员提出的关于治理停车难、乱停车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机动车辆侵占人行道、盲道,乱停乱放的现象,我局对中心城区道路沿侧进行了施工改造,当前已安装拦车器4000余件,有效改善了侵占慢行空间路权的情况。

二、针对公共停车位使用周转率过低,少数车主过度无偿占用公共停车位造成某些车位长时只为一辆车服务的问题。我局20232月报请县委、县政府特许经营我县智慧停车项目并经批复2024年2月,由县发改局、县执法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鄄城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智慧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鄄发改202423号),明确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收取一定车位占用费,促进车辆“快停快走”,达到提高车位周转率的目的。

三、针对城区内提供公共停车位数量较少的问题。因《鄄城县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21-2035年)》文件尚未正式实施,生效后,我局将结合相关部门,在规定路段施划路内停车位,规范停车秩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综复字〔20244号对县政协十一次会议第020号提案的答复:李慧委员提出的关于县域交通治理工作开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资源,科学合理规划路边停车位的问题。当前我县路内停车收费标准文件已发布,但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哪些路段施行路内临时停车合法合规尚不明确。为此,我局现阶段主要针对国有停车场以及居民小区周边进行智慧停车改造,提倡快停快走,按照“谁占用,谁付费”的原则,改善公共停车位难管理,容易被长期占用的顽疾。

二、道路护栏管理养护。单位主要负责城区道路护栏的更换安装及日常巡查维工作,根据前期交警队所规划的道路标识线进行安装道路护栏,现单位工作人员分成两个巡查小组,每日轮流对城区道路护栏进行巡查,并专门负责护栏维护的第三方公司每日定点巡查,发现老旧、损毁护栏后,结合第三方公司进行清理、更换,确保把有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有力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综复字〔20244对县政协十一次会议第02002号提案的答复:王华娟委员提出的关于文明交通,文明出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慢行空间路权,防止机动车辆侵占人行道、盲道,根据《鄄城县城市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4)》的要求,我局依规对淮河街沿侧进行施工改造,累计安装拦车器4000余件,我局将继续扩大改造范围,建设更加文明、和谐、有序的出行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施划路内停车泊位,规范停车秩序,缓解交通压力。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鄄综字〔20245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02702号

提案的答复刘新燕委员:提出的《关于在舜耕路、舜陶路南段安装路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路灯管理工作的关注,也感谢您所提的宝贵建议。

根据政府工作安排,我县路灯改造工作自2019年进行实施,期间因政策等原因造成停滞。目前城区黄河街以北、孙膑路以西道路均安装完成。按照施工计划,下一步将进行黄河街以北、孙膑路以东道路的安装。以上路段安装完成后,将对濮水公园周边道路进行逐步安装。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鄄综字〔20245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B02701号提案的答复周海峰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区路灯夜间亮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路灯管理工作的关注,也感谢您所提的宝贵建议。

根据政府工作安排,我县路灯改造工作自2019年进行实施,期间因政策等原因造成停滞,现在路灯改造工作正在按照规划方案逐路段安装。

一、老城区温泉路、古泉路、禹王路、尧王路、孙膑路、建设街、人民街、运河街、黄河大街西延已安装完成,正常亮灯。

二、三月初,已结合园林管理办公室对遮挡树木进行过修剪,下步随着雨季来临,我们将加强巡查力度,增加修剪次数。

三、加强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及时维修,避免安全隐患,保障亮灯率。居民发现路灯故障后,可通过城管服务热线12319反映,我们将及时解决。

四、根据季节变换,日出、日落时间,定期调整开关灯时间。并在冬季晨间学生上学时段增加一个半小时的亮灯时间,方便学生出行。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鄄综字〔20245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027号提案的答复仪忠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在鄄城县域内增加亮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路灯管理工作的关注,也感谢您所提的宝贵建议。

根据政府工作安排,我县路灯改造工作自2019年进行实施,期间因政策等原因造成停滞。目前,城区黄河街以北、孙膑路以西道路均安装完成。按照施工计划,下一步将进行黄河街以北、孙膑路以东道路的安装。以上路段安装完成后,将对濮水公园周边道路进行逐步安装。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B00101号提案的答复张松卉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接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研究讨论,并积极开展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法治公开和人性化执法的建议。我局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完善提升工作,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明确执法边界。严格落实“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让执法标准更清晰,让各类市场主体深刻感受以“规范经营行为”为目执法逻辑。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执法计划、执法人员、执法结果全公开,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重要环节视频资料永久保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集体讨论全覆盖,保证了“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三是全面推进人性化执法。大力推行一线工作、错时执法、限时办结、柔性执法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法,严格执行“721工作法”,全面落实好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强化为民意识,开展大排查活动,查民声诉求,查积弊根源,查自身形象,查工作作风,认真梳理12345热线和市民反映的典型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方法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对县政协十一次会议第059号提案的答复张振华委员提出的《关于鄄城一中初中部交通拥堵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针对鄄城一中初中部放学期间摊贩占道堵路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安排专人在该学校放学期间加强监管疏导,及时教育引导摊贩离开,保障道路通畅。对多次劝导无效的摊贩,采取物品依法证据保存措施。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部署执法力量,对学校放学期间的摊贩占道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保障道路通畅安全。关于施划校车停车线的问题,我单位已与校车企业联系,选定好施划位置后马上组织施划。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085号提案的答复栗普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共享单车、电车管理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接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承办措施,就如何加强对共享单车的管理进行了研究讨论,并积极开展工作加强管理。

一、施划停车区域,加强对共享单车电车停车管理

针对共享单车、电车停放混乱,影响市容和城市文明的问题,我局积极采取措施,督导两家共享单车企业递交科学合理的施划停车区域设计方案,并按要求做好落实。下一步,加强巡查管理,执法人员在执勤过程中,及时对未按要求摆放的共享单车进行规范摆放,同时发现骑行人员有不按规定停放行为的积极进行劝导,督促其文明用车。

二、配备头盔,宣传文明用车行为

针对共享单车个别头盔缺少的问题,我局与共享单车企业沟通联系,督促其定期检查车辆的完整性,及时补充缺少的头盔。同时,督促企业在车身和APP醒目位置设置提醒内容:骑行中禁止载人;未成年人禁止用车等。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企业整改。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周舟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法治公开和人性化执法的建议。我局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完善提升工作,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础设施设备配置。目前,我局根据执法工作共配置执法记录仪100部,执法车辆21辆,并于2024年配发新的执法制式服装。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让执法标准更清晰,让各类市场主体深刻感受以“规范经营行为”为目执法逻辑。通过执法计划、执法人员、执法结果全公开,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重要环节视频资料永久保存,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集体讨论全覆盖,保证了“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大力推行一线工作、错时执法、限时办结、柔性执法等一批行之有效的工作法,严格执行“721工作法”,全面落实好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强化为民意识,开展大排查活动,查民声诉求,查积弊根源,查自身形象,查工作作风,认真梳理12345热线和市民反映的典型问题,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方法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特此答复,再次感谢您对我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

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翁翕翰委员提出的《关于依托护城河公园打造“鄄邑不夜城”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黄河街沿黄河公园(西环至高速口)道路路灯均安装完成,灯杆造型下部为亮化灯箱,顶端附加装饰灯,兼具功能性照明与亮化效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对县政协十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陈建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冬季民生供暖保障的建议》的提案我单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热源保障。菏泽舜耕热力有限公司与鄄城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合作,使用其余热循环水及蒸汽进行供暖,长青生物质公司是一家以燃烧秸秆、树枝、树皮等可再生生物质清洁燃料进行发电的公司,能源供给方面的风险较低。菏泽舜耕热力有限公司在长青公司厂区内投资建设了一座供暖首站,该首站供暖能力可达150万平方米。此外,菏泽舜耕热力有限公司与鄄城县乾源城市开发有限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极寒天气下,由乾源公司供给蒸汽来对主管网供暖循环水进行二次加热,提升供暖温度,保障供暖。

二、管网建设。随着城市的发展,新建小区的增多,供暖主管网的负荷逐渐提高,为了提高管网流量,满足供暖需求,2023年投资建设了自乾源公司至鄄八路(建设街)DN800的主管网,该管网总长约12800米(单向),将主管网的水流量由原来的每小时2300立方米,提高至每小时3200立方米,完全可满足城区的供暖需求。

三、老旧小区改造。我县部分小区建设较早,供暖设施老旧,老化严重,小区内的管道、阀门等老化严重。供暖时,跑、冒、滴、漏严重,严重影响供暖质量,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菏泽舜耕热力有限公司2023年投资了约39万元对所有小区的板换进行了清洗,对历山花苑、锦江之星换热站等供暖设备严重老化的7个站点进行了供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2024年菏泽舜耕热力有限公司拟投资约780万元对部分老旧小区的供暖系统进行整体改造升级,目前正在实施的有县政府家属院、金剑圣景园、实验中学家属院等小区。

四、供热监管。为方便用热户的报修服务,供暖季期间,我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投诉电话、记录用户的咨询和投诉,并交由相关科室和供暖公司及时解答、及时处理为切实加强我县供热服务管理工作,提高供热服务管理水平,我单位积极督促热力公司开展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确保供热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