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24X9/2023-00294 分  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发布机构: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3 年 08 月 14 日
标  题: 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吨医药中间体(17-氰基-9,17-二羟基雄甾-4-烯-3-酮、2-(2-氨基-5-溴-苯甲酰基)吡啶、BOC-L-谷氨酸-5-甲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送审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年 08 月 14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吨医药中间体(17-氰基-9,17-二羟基雄甾-4-烯-3-酮、2-(2-氨基-5-溴-苯甲酰基)吡啶、BOC-L-谷氨酸-5-甲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送审前公示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24X9/2023-00294
  • 分  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发布机构: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
  • 标  题: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吨医药中间体(17-氰基-9,17-二羟基雄甾-4-烯-3-酮、2-(2-氨基-5-溴-苯甲酰基)吡啶、BOC-L-谷氨酸-5-甲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送审前公示
  • 成文日期:2023 年 08 月 14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8 月 14 日
  • 内容概述: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吨医药中间体(17-氰基-9,17-二羟基雄甾-4-烯-3-酮、2-(2-氨基-5-溴-苯甲酰基)吡啶、BOC-L-谷氨酸-5-甲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送审前公示

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吨医药中间体(17-氰基-9,17-二羟基雄甾-4-烯-3-酮、2-(2-氨基-5-溴-苯甲酰基)吡啶、BOC-L-谷氨酸-5-甲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送审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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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吨医药中间体(17-氰基-9,17-二羟基雄甾-4-烯-3-酮、2-(2-氨基-5-溴-苯甲酰基)吡啶、BOC-L-谷氨酸-5-甲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拟建项目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于20236月25日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众参与启动公告,于2023年7月26日~2023年88进行环评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公开方式包括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齐鲁晚报及张贴公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未收到书面和电话等反馈信息。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环境管理,建设好企业的环保工程设施,使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坚决处理好废气和污水,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对大气和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OMkppXEhkq9NfISzfAhag

提取码:r68c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进行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依旧可通过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

可至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

建设单位: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鄄城县化工产业园区山东明康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原料药创新孵化园内

联系人:     电话:1370510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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