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004C/2023-17226 分  类: 数字政府
发布机构: 鄄城县大数据中心 成文日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标  题: 关于发布《鄄城县2023年县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三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 年 12 月 2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关于发布《鄄城县2023年县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三批)》的公告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3-17226
  • 分  类:数字政府
  • 发布机构:鄄城县大数据中心
  • 标  题:关于发布《鄄城县2023年县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三批)》的公告
  • 成文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12 月 29 日
  • 内容概述:关于发布《鄄城县2023年县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三批)》的公告

关于发布《鄄城县2023年县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三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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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鄄城县大数据局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2023年工作要点》(数字强省办发〔2023〕3号),切实推进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组织梳理了县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情况,形成了《鄄城县2023年县级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三批)》,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清单共涉及县级20个部门(单位)1561个事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群众在办理以上业务时,可通过鄄城县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等途径获取和应用电子证照证明。

特此通告。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

2023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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