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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004C/2023-16873 分  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鄄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 年 07 月 10 日
标  题: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 年 07 月 10 日
文  号: 鄄政发〔2023〕5号
内容概述: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3-16873
  • 分  类: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 年 07 月 10 日
  • 标  题: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23 年 07 月 10 日
  • 文  号:鄄政发〔2023〕5号
  • 内容概述: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鄄政发〔20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中药材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鄄城县人民政府

2023710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发〔202216号),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提供有力的气象支撑,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理念,努力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鄄城提供坚强支撑。

(二)发展目标。2025年,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6%以上,重点区域预报空间分辨率达到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分钟级,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超过90%,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3%,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现代气象业务、服务和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气象综合实力全市领先。

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监测系统更加精密,空间布局更加优化,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气象保障生态文明、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气象综合实力位居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

1.建立精密气象观测系统。优化和完善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形成陆空天融合互补、点线面结合、布局科学合理的现代综合气象观测网。2023年完成地面气象观测站网升级完善,气象观测站全部升级优化为4要素及以上观测站。完善气象探测装备计量检定体系,健全智能化综合气象装备保障和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推进社会观测数据的行业管理和应用。(县气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精准预报预警系统。建立具备实况监测、预报预测等功能的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利用快速更新的短时临近预报系统,全面提高短临预报更新频次。着力提升分灾种、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分影响的极端天气精准预报能力,提高短中期的预报预测准确率,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的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实现空间分辨率达公里级、重点区域达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到逐小时、重点区域达到分钟级的精细化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县气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充分依托数字政府系统资源,夯实气象服务基础支撑,构建+气象服务新业态。科学分析决策气象服务需求,按需提供差异化的决策气象服务产品。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元化气象服务需求,提升气象服务融入公众智慧生活的能力,实现气象预警、气象预报、气象实况、生活气象指数产品等精准高效主动推送。加强气象服务核心技术研发,发展基于场景、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技术,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气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县气象局牵头,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大数据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气象信息系统支撑。积极推进数字气象建设,探索气象数字化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手段、方式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气象数据业务建设和跨部门融合应用,开展气象数据深度挖掘和共享服务。强化气象信息化安全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大数据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防线

5.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纳入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多员合一的信息员队伍。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健全政府主导的气象信息社会再传播机制,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制度,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县气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成果应用,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开展全县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提高气象灾害风险定量化评估能力。对城市规划、重点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重点园区开展气候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完善气象科普宣传教育体系,推进高标准气象科普场所建设,提高气象信息传播的时效和质量,提升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拓展延伸生态气象、交通气象等业务领域,提高强对流、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水平。健全分灾种、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分影响的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中小河流洪水、城乡洪涝、森林火险等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和服务体系,完善重大灾害性天气会商和叫应制度。强化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工作。(县气象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云水资源开发,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加强粮食生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等人工增雨(雪)作业,促进全县粮食稳产增收、助力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现代化建设,实现人工影响天气弹药物联网系统100%使用。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推进作业站点安全等级提升,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弹药存储、运输安全监管机制。(县气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水平

9.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服务能力。持续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建立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数据共享、联合会商和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预报预警信息服务。(县气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生态气象监测预警保障能力。建立监测预警与综合评估系统,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开发等气象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象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开展沿黄河、黄河故道生态保护带和湿地公园区域的动态监测与气象影响评估,提升森林防灭火、突发环境事件等生态安全气象风险预警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区)打造气候康养小镇特色气候生态品牌。(县气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开展气候变化对生态安全、粮食安全、水资源保障等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增强农业生产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农业气象灾害应对能力的防范体系建设。(县气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气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

12.实施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完善现代化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建立粮食作物和特色作物的农业气象灾害监测业务体系,提升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鄄城葡萄气候品质评价,提升品牌效益。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开展粮食、瓜菜等领域气象保险指数服务。充分发挥我县在设施农业气象服务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实施鄄城乡村振兴特色气象服务试点工程,建设菜篮子设施农业智慧气象服务基地,助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县气象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开展城市气象保障行动。提升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升级气象观测站点。开展城市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编制精细化城市气象灾害风险地图,发展基于影响的城市气象灾害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发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气象服务产品和业务协同模式,面向气象灾害防御重点领域,开展分行业分部门的气象影响预报预警服务,共同提升城市安全运行保障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大数据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增强气象科技创新与人才支撑能力

14.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科研项目、创新团队、气象行业技能竞赛等,深化科技创新和业务成果转化。加大气象科技创新投入,开展防灾减灾、生态、农业、人工影响天气等科学研究。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落实好各项人才政策,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县气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农业、国土等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政策保障,完善配套措施,合力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县气象局要加强与县政府各部门的合作,牵头建立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加强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督促检查。(县气象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法治保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依法发布和传播气象信息,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推进防雷和升放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事项纳入联合执法范围。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县气象局牵头,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财政支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把支持气象高质量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气象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强化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投资收益,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气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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