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2024-17509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4 月 16 日 |
标 题: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鄄城县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04 月 16 日 |
文 号: | 鄄政办发〔2024〕10号 | ||
内容概述: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鄄城县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4-17509
- 分 类: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 年 04 月 16 日
- 标 题: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鄄城县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4 月 16 日
- 文 号:鄄政办发〔2024〕10号
- 内容概述: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鄄城县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鄄政办发〔2024〕10号
古泉街道办事处、陈王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鄄城县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鄄城县城区内涝防治抢险工作,规范城市防汛抢险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内涝防治抢险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菏泽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鄄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鄄城县城区积水内涝。主要包括:因大到暴雨或者河道漫溢造成大范围积水内涝,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等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断电、断水、断气等生命线工程事故;辖区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洪水溢流入城区等。
1.4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下原则:
(1)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稳定作为城市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综合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内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层级响应的原则,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4)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完善防汛工程体系,突出防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预案管理和物 资队伍建设,强化监测会商与分析研判,健全预报预警发布机制,针对性开展演练,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全链条融合。
(5)科学处置、安全第一。险灾情发生后,坚持科学指挥决策,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灾害 发生。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将抢险救援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
(6)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汛抢险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将科学研判、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的 基本方略贯穿防抗救各环节,不断提升防汛救灾专业化水平。加强防汛宣传培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干部群众辨灾识灾、 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
1.5重点防护对象
城区低洼地带、地下人防设施、地下车库等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
为使城市防汛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行动迅速、有条不紊,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县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县政府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并成立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也是城市防汛的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城市防汛工作。
成员单位: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中与城市防汛相关单位为城市防汛成员单位。
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制定县城市防汛系统各项防汛措施,统一指挥全县城市防汛工作。根据需要,在本系统范围内调配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员,做好人民群众的生活保障、卫生防疫及恢复生产和家园重建工作。
2.2办事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设在在县住建局,承担城市防汛日常工作,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于越(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办公室成员:县住建局、县武警中队、县交通局、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气象局、古泉街道、陈王街道、县消防大队、县自规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房产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县供电公司、联通电信移动鄄城分公司、中石化鄄城分公司等部门的分管负责人。
应急抢险队伍:住建局全体人员以及住建局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成员单位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各自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城市防汛工作,分别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城市防汛相关工作。
2.3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和灾难应急处置工作;全面了解城区内涝防治抢险各种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态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2)负责制订、指挥、协调城市防汛抢险应急制度和办法。
(3)承担辖区内社区、街道、小巷及住宅小区内涝防治抢险工作以及受灾区域居民的安全避险工作,特别是低洼地区的居民避险、撤离及安置工作。
(4)承担城区内雨水溢流口的排放与关闭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及协调城区内泄洪闸门的开放与关闭管理工作。
(5)及时了解掌握汛期各类灾害情况,根据需要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6)组织开展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3鄄城县城市防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防汛宣传工作,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宣传防汛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普及防汛知识;制定应急新闻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发布会,审核有关新闻稿件,开展防汛宣传活动。
县人武部:参加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助县政府搞好防汛抗旱的组织指挥。负责制定抗洪抢险方案,组织民兵力量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完成抢修抢险、群众迁安等抗洪救灾工作。
武警中队:根据汛情灾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洪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汛抗洪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辖区内城市防汛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公用工程的抢险组织管理。负责城市防汛工作建设和维修重建计划的安排,做好汛期24小时值班安排,并号做记录和汇报工作。负责控制辖区遭遇大到暴雨时,生态蓄水工程高度控制,保证辖区所有雨水口排泄畅通。负责做好平时辖区内的道路、排水等市政设施的检查。负责内涝时对辖区街道的排涝、抢险和现场处置工作。
县应急局: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重大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城市内涝防治基础建设、维修重建、内涝防治抢险的资金拨付。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为防汛抢险、抗灾人员、物资、设备和受灾群众的撤离转移提供所需运输工具。
县发改局: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工作,开展人防工程排水防涝设施的维护检修,开展人防工程防汛演练,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燃气、路灯、园林、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汛期安全监管工作,发生洪涝灾害时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全面巡查工作。
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负责汛期环境保护的监管工作。
县水务局:城区雨水管网均通过一、二、三支沟排入箕山河,在汛期河道水位偏高和极端天气时,及时打开下游拦水坝或水闸,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确保汛期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做好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转移和安置,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交警大队负责交通疏导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做好本单位及城区学校防汛方案,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严防重大事故发生,极端天气需要停课及时下达停学通知。
县房产服务中心:做好汛期房屋安全及住宅小区供排水管道排查,结合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住宅小区物业,确保小区和地下车库的安全排涝,确保业主的车辆安全停放,保证人民生活秩序的正常有序。
古泉街道、陈王街道:一旦发生灾情,做好辖区内的社区、住宅小区等相应的应急工作,落实人员转移和安置措施。
县卫生健康局:组建城市防洪抢险医疗队伍,负责发生严重内涝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及药品和医疗器械供应工作;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
县消防大队:依托消防大队组建消防救援队伍;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应急救援等城市防汛工作。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提供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势地形、现状管线等相关资料;负责将防汛排涝工程建设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划。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组织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供应,负责协调解决防汛抢险期间的通信保障。
县商务局:加强灾区重要商品市场和供求形势的监控,防汛抢险期间加强对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防汛抢险物资价格违法行为。
县气象局:主动及时提供中、长、短期和实时天气预报及降雨实时测报,根据汛情实际及时发布气象情况,保证汛期通讯畅通,及时交换信息,落实测报任务,为决策提供科学的气象依据。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抢险救灾新闻信息的宣传报道工作;按有关规定报道、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灾情信息和救助信息。
县自来水公司:全力保障城区汛期安全供水。
国网鄄城供电公司:负责汛期电力设施、线网检修等工作,保证汛期用电正常供电以及城市防汛抢险中的应急用电。
联通公司鄄城分公司、移动公司鄄城分公司、电信公司鄄城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洪排涝工程、雨水情测报的通信联络,并优先传递汛情和防汛指令等防汛通信信息。紧急情况下,按照防汛指挥机构要求,移动通信要千方百计保障通信畅通。
中石化鄄城分公司:负责所辖供油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组织协调保障防汛油料的及时供应。
成员单位要制定防汛抢险方案,搞好防汛安排,备好充足物料,组织抢险队伍,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统一安排,确保安全度汛。在二级、一级预警应急响应后,确保全部到岗,统一接受鄄城县城市防汛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调度。
3 工作机制
3.1会商机制
成立由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进行集体会商,研究形成会商意见,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提出召开紧急会议或专题会议、发布预警、启动响应等防汛建议。
3.2 专家咨询机制
组织县公安、资规、住建、城管、交通、水务、应急、气象等部门有城市防汛经验的专家组成城市防汛专家咨询组,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判汛情,对城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专家组针对汛期各种险情,提供科学而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必要时,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 应急准备和信息监测
4.1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2组织准备
县政府成立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县直各单位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防汛组织,落实具体责任人,防汛队伍和易涝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应急抢险队的建设。
各成员单位强化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落实本部门、单位的城市防汛责任人,要落实河道、道路、桥梁、涵闸等重要防洪排涝设施的防汛责任人。各级城市防汛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防汛职责,入汛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地区,必须24小时保持联络通畅;防汛关键期必须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灾害紧急期必须进入应急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5 预防和预警机制
5.1降水预报
降水预报工作及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的确定,由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发布。
5.2预警级别
按照汛情城市内涝防治抢险性质分为四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特别严重(I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
5.2.1蓝色汛情预警(IV)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20毫米以上、50毫米以下,城区危旧房屋漏雨。城区低洼地段开始积水,可能造成交通拥堵等现象。
5.2.2黄色汛情预警(III级):
预报未来6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20厘米,局部地下设施进水,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
5.2.3橙色汛情预警(II级):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5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可能城区旧房屋倒塌。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到30厘米,地下设施进水,可能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
5.2.4红色汛情预警(I级):
预报未来3小时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经达到100毫米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干道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积水深度可能达到50厘米以上,造成大面积交通中断或者交通瘫痪。
6 应急响应
6.1分级响应
蓝色汛情预警(IV级):
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成员、各街道办、社区及沿街单位负责人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鄄城县城区内涝抢险队做好重点地段防汛抢险,做好排除内涝抢险的准备工作。住建局及时打开闸门,并对低洼路段积水进行排水。
黄色汛情预警(III级):
在蓝色汛情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重点内涝防治抢险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根据强降雨发生区域、重点除涝部位及降雨趋势,鄄城县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各成员单位领导上岗情况,询查涝情、险情、灾情,及时上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水情、工情、险情等,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内涝防治抢险人员按照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内涝防治抢险的救护。住建局应急队伍全员上岗,进行道路巡查,保证雨水口排泄通畅,做好内涝路段排水工作。交警大队负责做好交通疏导并对部分积水路段和低洼地区进行交通管制。住建局应急队伍全员上岗,进行道路巡查,保证雨水口排泄通畅,做好内涝路段排水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全面巡查工作,组织相对应的应急救援队伍。房产服务中心、陈王、古泉街道、组织物业对小区进行巡查,密切关注积水情况。陈王、古泉街道办事处对各辖区内的城中村、小巷、街道等危旧房屋密切关注。
橙色汛情预警(II级):
在黄色汛情基础上,内涝防治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涝抢险预备队伍全部一线待命。各类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处于开通状态。重大险情区域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提醒市民不要在低洼地带或地下建筑停留。辖区内河道根据河道水位确定是否关闭雨水溢流口。相应淹没区由各级、各单位行政领导按各自拟定的预案撤退人员,转移物资器材。住建局应急队伍全员上岗,进行道路巡查,保证雨水口排泄通畅,做好内涝路段排水工作;建筑及市政施工工地项目负责人立即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配足足够的水泵等排水设备,对积水部位及时排水,并保证工地用电安全;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防汛工作,对工程出入口(通风口)用挡水板、沙袋等进行封堵,工程内部人员、车辆及时撤离。教体局及各学校24小时巡查、监测、预警,督促指导受威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停学、停课、停训。供电公司派出检修人员巡视,确保城市防汛抢险应急用电以及居民生活用电,必要时对部分区域进行断电,应急响应结束后恢复供电。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防汛救灾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交警大队负责路面交通管理,保障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通畅。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全面巡查工作,加大重要路段及低洼路段巡查频率,对大风大雨损坏的树木、绿化、路灯杆、护栏及时处置,防止路灯、亮化等设施漏电,一旦超过警戒水位,可采取暂时关闭电源的方法,并结合天然气公司做好安全供气,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气象局负责各大监测点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强仪器巡视维护,主动及时向指挥部提供降雨实时预测,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的气象依据。自来水公司落实好24小时值班值守,抢险抢修人员保持通讯,做到随喊随到,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严密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出厂水、管网水检测,确保水质达标,保障城区安全供水。房产服务中心、陈王、古泉街道、组织物业对小区进行巡查,密切关注积水情况,重点关注地下车库出入口、储藏室出入口、水电设备等关键防御部位,根据各小区情况及预警信息可提前将沙袋放在地下车库出入口等地势较低的入口地方;一旦发生大面积积水、地库进水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利用防汛储备物资进行排水,并做好小区车辆秩序停放,保证救援车辆通行。陈王、古泉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的城中村、小巷等相对应的救援应急工作,重点关注低洼易积水地段及危旧房屋,如需转移人员立即启动转移预案。通讯部门负责所辖通信设施防洪安全,优先传递汛情和防汛指令等防汛通信信息。卫生健康局组建城市防汛抢险医疗队伍,加强值班与队伍力量,车辆、人员24小时待命,加强急诊力量,组织相关医疗卫生医院和单位对伤病员的院前院内急救和转运工作,为临时转移人员重点实施消毒和蚊、蝇、鼠类消杀工作,做好防疫工作;同时医疗卫生医院及单位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防汛工作,做好对停电、停水和发生内涝的各项准备,确保医疗卫生工作正常开展。
红色汛情预警(I级):
在橙色汛情基础上,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行政、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各方面力量全力投入内涝防治抢险抗灾工作。住建局应急队伍全员上岗,进行道路巡查,保证雨水口排泄通畅,做好内涝路段排水工作;建筑及市政施工工地项目负责人立即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危险征兆,立即采取措施,配足足够的水泵等排水设备,对积水部位及时排水,并保证工地用电安全;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防汛工作,对工程出入口(通风口)用挡水板、沙袋等进行封堵,工程内部人员、车辆及时撤离。教体局及各学校加强24小时巡查,及时下发停学通知,督促指导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机构停学、停课、停止培训,相关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受威胁人员转移措施,必要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供电公司派出检修人员巡视,确保城市防汛抢险应急用电以及居民生活用电,必要时对部分区域进行断电,应急响应结束后恢复供电。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防汛救灾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交警大队负责路面交通管理,保障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通畅。综合执法局加强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全面巡查工作,加大重要路段及低洼路段巡查频率,对大风大雨损坏的树木、绿化、路灯杆、护栏及时处置,防止路灯、亮化等设施漏电,一旦超过警戒水位,可采取暂时关闭电源的方法,并结合天然气公司做好安全供气,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气象局负责各大监测点安排应急值守人员,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强仪器巡视维护,主动及时向指挥部提供降雨实时预测,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的气象依据。自来水公司落实好24小时值班值守,抢险抢修人员保持通讯,做到随喊随到,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严密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出厂水、管网水检测,确保水质达标,保障城区安全供水。房产服务中心、陈王、古泉街道、组织物业对小区小区进行巡查,密切关注积水情况,重点关注地下车库出入口、储藏室出入口、水电设备等关键防御部位,根据各小区情况及预警信息可提前将沙袋放在地下车库出入口等地势较低的入口地方;一旦发生大面积积水、地库进水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部,利用防汛储备物资进行排水,并做好小区车辆秩序停放,保证救援车辆通行;根据预警信息及灾害发展趋势,如达到安全转移避险前提条件的,即依照人员转移方案实施紧急撤离。陈王、古泉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的城中村、小巷等相对应的救援应急工作,重点关注低洼易积水地段及危旧房屋,如需转移人员立即启动转移预案。通讯部门负责所辖通信设施防洪安全,优先传递汛情和防汛指令等防汛通信信息,紧急情况下,移动通信要千方百计保障通信畅通。卫生健康局组建城市防汛抢险医疗队伍,加强值班与队伍力量,车辆、人员24小时待命,加强急诊力量,组织相关医疗卫生医院和单位对伤病员的院前院内急救和转运工作,为临时转移人员重点实施消毒和蚊、蝇、鼠类消杀工作,做好防疫工作;同时医疗卫生医院及单位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防汛工作,做好对停电、停水和发生内涝的各项准备,确保医疗卫生工作正常开展。人武部、武警中队在发生重大洪涝灾害下负责执行紧急任务,若出现大面积被淹、房屋垮塌、人员被困等紧急情况,应急队伍按照“先人后物、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确保安全”的原则,科学严密组织实施抢险。
6.2预案启动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成员单位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分析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因素,综合会商研判启动响应,由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
预警应急响应三级、四级为一般性预警应急响应,所有单位人员停止休假,确保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做到记录完整。预警应急响应二到一级为较大和重大应急响应,内涝防治安全责任人迅速到岗,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6.3响应程序
(1)三级、四级预警应急响应后,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成员、各街道办、社区及沿街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按照灾害现场的性质和情况,负责组织辖区社区、街道、小巷及住宅小区内涝的排涝、抢险和现场处置工作,并负责危漏房屋居民的安全避险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时并向城市办公室及时汇报各自灾情、工情等,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变化,出现各类内涝防治突发公共事件,及时上报。
(2)二级、一级预警应急响应后,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必要时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根据情况,各成员单位提前在重点内涝区域上岗到位,对已经出现较大或严重险情的区域,抢险队伍全部到位,关注雨情、水情、汛情、灾情、工情变化并随时向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情况。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形势发展,必要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示,转入全面防洪抗灾工作。
6.4报告内容
(1)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灾害类别、房屋建筑类型、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2)灾害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3)有关受损建筑等单位名称,管理单位等。
(4)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5)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
6.5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根据内涝灾害排除完成情况,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7 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7.1物资保障
城市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物资保障单位积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所需的物资,包括:工程机械车辆、抢险队、块石、沙、碎石、草袋、麻袋、编织袋、铁丝、绳索、照明器材、油料、救生设备等。根据防洪需要,储备铁丝、编织袋、铁掀、救生衣等。路灯、燃气、自来水、电力、通信等积极做好应急响应期间供应。
7.2应急队伍保障
各责任单位要在汛期(6月1日-9月30日)按规定保证落实抢险队伍,时刻待命。应急抢险队伍根据指令迅速到达险情现场,对险情进行紧急处置。
7.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汛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汛工程设施,应提前进行抢险人员和物资准备,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7.4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防汛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保障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保证防汛指挥车辆道路通行畅通。
7.5治安与医疗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汛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处置;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检,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7.6人员转移保障
因暴雨内涝,需紧急组织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或异地安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所属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员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启用应急避险场所安置受灾群众,调拨、供应应急救灾物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办事处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城市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视情派出前方指导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全力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及时上报灾情,调派救援力量支援做好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
8 后期处置
8.1水毁工程修复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8.2物资补充
根据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要求,及时将各类防汛物料补充到位。按照防汛物料储备管理办法,及时按照以物还物的方式向调拨单位归还被调物资,及时充盈防治抢险物资库存。
8.3善后处理
在内涝防治抢险工作结束后,各街道办、社区、沿街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处理防治抢险期间遗留问题,实施灾后重建。全面总结经验和教训并于20日内报上级部门。
8.4事故调查
(1)发生灾害的工程基本情况,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灾害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4)采取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5)灾害结论。
(6)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7)各种必要的附件。
(8)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8.5调查评估
发生灾害后,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较大的灾害进行调查评估,提出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
9 监督管理
9.1宣传教育
有关部门加强公众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公众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专业教材和应急手册。
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9.2应急培训
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培训工作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每年汛前至少举办1次培训。
9.3应急演练
应急演练由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至少进行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演练之前应制定演练计、确定演练时间、场所、参加单位、内容、要求,做好记录和演练总结等。演练情况设置应根据真实现场的基本情况,尽量与实际相符,并考虑突发情况,即与现场发生的事故类型、各种可能的后果、现场的硬件设置相符。
9.4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灾害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预案管理
10.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鄄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城市办公室解释。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0.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