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6549990/2025-01689 分  类: 食品安全抽检
发布机构: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7 月 23 日
标  题: 2025年鄄城食品抽检情况公示(第十一期) 发布日期: 2025 年 07 月 23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2025年鄄城食品抽检情况公示(第十一期)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5-01689
  • 分  类:食品安全抽检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2025年鄄城食品抽检情况公示(第十一期)
  • 成文日期:2025 年 07 月 23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7 月 23 日
  • 内容概述:2025年鄄城食品抽检情况公示(第十一期)

2025年鄄城食品抽检情况公示(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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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实施主体: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检机构:山东圣和振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被抽检单位: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见附件)

食品名称: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见附件)

本次共抽检食品687批次,其中合格659批次,不合格28批次。

其中饼干3批次,依据GB 7100-2015、GB 2760-2014、GB2760-2024、GB31607-2021、GB 29921-2021要求,抽检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新红、赤藓红、靛蓝、诱惑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餐饮食品41批次,依据GB 2760-2024要求,抽检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依据GB 2763-2021,GB 2762-2022要求,抽检项目为(以Pb计)、吡虫啉 、乙酰甲胺磷、联苯菊酯、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甲拌磷、水胺硫磷、氧乐果、毒死蜱、啶虫脒、多菌灵、茚虫威、柠檬黄、日落黄等检验项目均合格依据要求;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依据GB 19300-2014、GB 2762-2022、GB 2761-2017、GB 2760-2014、GB2760-2024要求,抽检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B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大肠菌群、霉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蛋制品10批次,依据GB 2762-2022、GB 2749-2015、GB 29921-2021、GB 2760-2014、GB 2760-2024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24批次,依据GB 2760-2014、GB2760-2024、GB2762-2022要求,抽检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铅(以Pb计)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调味品93批次,依据食品整治办[2008]3号、整顿办函[2011]1号、GB 2762-2022、GB 2760-2014、GB 2760-2024、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罗丹明B、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谷氨酸钠、氨基酸态氮、总酸(以乙酸计)、三氯蔗糖、大肠菌群、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氯化钠(以湿基计)、碘(以I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亚铁氰化钾(以亚铁氰根计)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豆制品3批次,依据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2760-2014、GB2760-2024、GB2762-2022要求,抽检项目为蛋白质、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碱性嫩黄、三氯蔗糖等检验项目均合格;方便食品16批次,依据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2760-2014、GB2760-2024、GB29921-2021要求,抽检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三氯蔗糖、菌落总数 、大肠菌群 、霉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 、沙门氏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蜂产品4批次,依据GB2762-2022,GB 2760-2014,GB 2760-2024,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GB 31650-2019,GB 31650.1-2022,GB 14963-2011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氯霉素、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甲硝唑、双加脒、诺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菌落总数、霉菌计数、嗜渗酵母计数等检验项目均合格;糕点43批次,依据GB 7099-2015、GB 2760-2014、GB 2760-2024、GB 2762-222、GB 29921-2021、食品整治办〔2009〕5 号要求,抽检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三氯蔗糖、丙二醇、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等检验项目,其中2批次不合格;罐头14批次,依据GB 2760-2014、GB2760-2024、GB2762-222、GB 2761-2017、GB 7098-2015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无机砷(以As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商业无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胭脂红及其铝色淀(以胭脂红计)、赤藓红、诱惑红、亮蓝)等检验项目均合格;酒类4批次,依据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 2757-2012要求,抽检项目为酒精度、甲醛、氰化物(以 HCN 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甲醇等检验项目均合格依据要求冷冻饮品4批次,依据GB/T 31119-2014GB2760-2014GB2760-2024、GB2759-2015GB29921-2021要求,抽检项目为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粮食加工品27批次,依据GB 2760-2014、GB2760-2024、GB2762-2022、GB 2761-2017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赭曲霉毒素A、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肉制品20批次,依据GB 2762-2022、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整治办〔2008〕3号、GB 2760-2014、GB2760-2024、GB29921-2021、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总砷(以As计)、氯霉素、酸性橙II、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糖精钠(以糖精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检验项目,其中1批次不合格;乳制品10批次,依据GB19302-2010、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 10 号、GB 2762-2022要求,抽检项目为蛋白质、酸度、脂肪、非脂乳固体、三聚氰胺、铅(以Pb计)、商业无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食糖12批次,依据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GB 13104-2014、GB 2760-2014、GB2760-2024要求,抽检项目为蔗糖分、还原糖分、色值、干燥失重、螨、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检验项目均合格;食用农产品173批次,依据GB 2762-2022、GB 2763-2021、GB2763.1-2022、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GB 22556-2008要求,抽检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百菌清、倍硫磷、苯醚甲环唑、吡虫啉、丙溴磷、哒螨灵、地美硝唑、敌敌畏、啶虫脒、毒死蜱、多菌灵、多西环素、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二甲戊灵、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氟虫腈、腐霉利、镉(以Cd计)、铬(以Cr计)、磺胺类(总量)、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甲胺磷、甲拌磷、甲砜霉素、甲基异柳磷、甲氰菊酯、甲硝唑、甲氧苄啶、腈菌唑、克百威、乐果、联苯菊酯、六六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霉素、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唑磷、马拉硫磷、嘧菌酯、灭线磷、铅(以 Pb 计)、噻虫胺、噻虫嗪、三氯杀螨醇、三唑磷、杀扑磷、水胺硫磷、涕灭威、戊唑醇、辛硫磷、氧氟沙星、氧乐果、乙酰甲胺磷、异丙威、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等检验项目,其中25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依据GB/T 8233-2018、GB 2762-2022、GB 2760-2014、GB2760-2024、GB2716-2018要求,抽检项目为酸价、过氧化值、铅(以Pb计)、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乙基麦芽酚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蔬菜制品13批次,依据GB 2760-2014、GB2760-2024、GB2762-2022、GB 2714-2015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薯类和膨化食品3批次,依据GB 17401-2014、GB 2760-2014、GB2760-2024、GB29921-2021、GB2762-2022要求,抽检项目为水分、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铅(以 Pb 计)等检验项目均合格;水产制品4批次,依据GB 2760-2014、GB 2760-2024、GB 2762-2022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 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水果制品7批次,依据GB 2760-2014、GB2760-2024、GB2762-2022、GB/T 22474-2008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速冻食品7批次,依据GB 2760-2014、GB2760-2024、GB 2762-2022、GB 19295-2021要求,抽检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柠檬黄、日落黄等检验项目均合格;糖果制品17批次,依据GB 2760-2014、GB 2760-2024、GB 29921-2021、GB 2762-2022、GB 17399-2016、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柠檬黄、新红、苋菜红、靛蓝、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赤藓红、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饮料113批次,按照GB 2760-2014、GB 2760-2024、GB 7101-2022、GB 2762-2022的要求,抽检项目为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糖精钠(以糖精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耗氧量(以O2计)、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镉(以Cd计)、亚硝酸盐 (以NO2-计)、余氯(游离氯) 、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检验项目均合格。

本次抽检中25批次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噻虫嗪、噻虫胺、水胺硫磷,2批次糕点中微生物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1批次肉制品中微生物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一、农药残留问题

1、鄄城县方隆超市销售的芹菜(购入日期2025-05-26),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鄄城县方隆超市销售的青椒(购入日期2025-05-26),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郓城县福美来连锁超市店董口分店销售的尖椒(购入日期2025-05-25),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郓城县福美来连锁超市店董口分店销售的黄瓜(购入日期2025-05-26),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鄄城县盛世年华购物中心销售的辣椒(购入日期2025-05-27),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鄄城县盛世年华购物中心销售的大葱(购入日期2025-05-27),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鄄城县丰泽园商务酒店。销售的姜(购入日期2025-05-25),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鄄城县鑫福佳购物中心销售的大葱(购入日期2025-05-26),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鄄城县鑫福佳购物中心销售的茄子(购入日期2025-05-26),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0、鄄城县亿客隆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尖椒(购入日期2025-05-28),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鄄城县亿客隆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菠菜(购入日期2025-05-28),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2、鄄城县玲玲水果蔬菜经营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沃柑(购入日期2025-05-26),其中不水胺硫磷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3、鄄城县景群超市销售的芹菜(购入日期2025-05-28),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4、鄄城县鑫福荣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大葱(购入日期2025-05-29),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5、鄄城县鑫福荣购物中心(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黄瓜(购入日期2025-05-29),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6、鄄城县铧科超市销售的芹菜(购入日期2025-05-28),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7、鄄城县什集镇泽睿蔬菜门市销售的山药(购入日期2025-05-26),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8、鄄城县山水美食采购的线椒(购入日期2025-06-03),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9、鄄城县山水美食采购的豇豆(购入日期2025-06-03),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鄄城县引马北街前乾乾羊肉汤馆采购的黄瓜(购入日期2025-06-03),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1、鄄城县媛折便利店销售的香蕉(购入日期2025-06-02),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2、鄄城县凤凰镇书瑞肉食店采购的豇豆(购入日期2025-06-06),噻虫胺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3、鄄城县曾祥万快餐店采购的豆角(购入日期2025-06-05),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4、鄄城县万邦餐饮服务餐厅采购的生姜(购入日期2025-06-05),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5、鄄城县蒋记面食店采购的大葱(购入日期2025-06-09),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不合格问题

1、鄄城县铧科超市销售的板栗饼(油炸类糕点)(生产日期2025-04-04),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鄄城宇晨超市店销售的酱卤鸡腿(生产日期2024-10-15),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鄄城县大埝镇钦宽食品超市销售的老来青(烘烤类糕点)(生产日期2025-02-02),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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